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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卫疾控函〔2020〕136号 | ||
甘肃省新型冠状病毒相关实验室检验及生物安全操作指南(第一版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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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州、兰州新区、甘肃矿区卫生健康委,委属委管各医疗机构,省疾控中心: | ||
为加强和规范新冠肺炎诊断治疗工作,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《关于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有关要求的通知》(国委办医函〔2020〕53号)、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(第四版)》、《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(第二版)》和甘肃省卫生健康委《关于调整我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程序的通知》(甘卫办医函〔2020〕号)要求,我委组织专家编制了《甘肃省新型冠状病毒相关实验室检验及生物安全操作指南》(第一版)。现印发你们,请各级疾控机构和相关医疗机构结合实际,进一步完善本机构工作制度和操作规范,并严格执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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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词: | ||
主送:各市州、兰州新区、甘肃矿区卫生健康委,委属委管各医疗机构,省疾控中心 | ||
抄送: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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